18880491119 028-86673960

成都吊销883家企业营业执照

时间:2016/2/26 17:01:29 浏览:296
2月24日,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成工商处字〔2016〕清吊第001号处罚公告,依法吊销883家企业的营业执照。公告称,成都航勤机场专用设备有限公司等883家公司,由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,违反了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,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”的规定,已构成违法行为。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,成都市工商局决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。 据了解,成都市工商局在作出本处罚决定之前,已按法定程序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、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陈述、申辩、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,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、申辩及听证权。该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(发布时间:2016年2月19日)经过60日视为送达。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,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您该怎么做?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,依法办理注销登记。其中,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,由股东组织清算组负责清算。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,依法办理注销登记;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。
分享到:

Copyright 2020 @ scdaiban.com 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3028456号 版权所有:四川小微之家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